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樊芝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粤注协〔2017〕48号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第25号令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樊芝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,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事务所名称 |
---|---|---|
1 | 樊芝 |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2 | 黄时腾 |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3 | 赵文锋 |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东分所 |
4 | 杨火强 | 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|
5 | 莫秀容 | 清远市新正达会计师事务所 |
6 | 黄炜炜 | 韶关市智杰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江南(中国)
2017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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